“以前夜间出门黑乎乎的,出行不是很方便,我们跟纪委的同志提了意见后,路灯很快就装上了。”
过去,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清水村入村主干道由于没有安装路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给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保山市纪委监委干部下沉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将问题反馈至板桥镇党委政府,并督促其积极争取项目,筹措资金,为群众安装路灯。
在路灯安装施工期间,该镇纪委深入一线对项目的实施开展跟进式监督,对路灯质量、工程进度及公职人员作风情况跟进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现场督办。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监督,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让暖心的灯光持续照亮群众回家路,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主攻方向,拓宽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畅通反映诉求途径,坚持监督执纪为民。
施甸县施七公路(由旺段)作为主干道,是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必经之路,但不久之前这儿还是一条“摸黑路”。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家中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深入现场查看。随后,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项目,督促并组织人员对损坏路灯进行实地勘测、修复和安装。
随着路灯安装项目实施结束,一盏盏崭新的太阳能路灯有序安装在道路和屋舍旁,夜幕降临,清风徐徐,主干道上的路灯悄然亮起,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力度对基层干部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跟进监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查“风、腐、责”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市共推动解决各类民生问题1880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涉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民生实事,让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张春怡 张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