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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阳光司法”照亮亲清政商关系

  • 发布时间:2025-11-13 15:33:00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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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来不是公职人员的专属考题,‘非公职人员’身份更不是贪污行贿的‘免责牌’,我一定汲取教训,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在参加昌宁县2025年“阳光司法”活动后1名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为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要求,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昌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联联合组织2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80余名部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昌宁县通过向非公经济人士和公职人员“双边警示”的方式,既让非公经济人士加深了“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的思想认识,又让公职人员明确了“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必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的履职“红线”。

“案件让我深刻认识到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无论身处何种岗位,只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旁听庭审的公职人员在交流中谈到。

据悉,近年来,昌宁县重视亲清政商关系的构筑。在“亲”方面,建立并落实企业特派员、县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市场主体诉求闭环处理、“定人定点定责”网格化挂钩联系服务企业、“企业服务日”活动等工作机制,为企业“靠前”“精准”提供“保姆式”服务。在“清”方面,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并重,积极向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讲授各级各类涉企政策的,通过网络推送领域内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方式,“多维度”开展警示教育。

“官商交往,‘亲’则两利,‘清’则相安。良好的政治生态、市场环境,需要企业和部门同向而行,工商联将认真落实‘亲’‘清’要求,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为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贡献工商联力量。”该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表示。(洪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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