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曾经的同事,还有其他国企领导干部说,犯了错不要紧,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近日,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一案件庭审现场,一名原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当庭声泪俱下,用自己的沉痛教训警示旁听同行。
庭审当天,60余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庭上,公诉机关以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和严谨缜密的逻辑论证,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面对确凿证据,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旁听席上,来自区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神情凝重,“零距离”感受到同行违法带来的沉重代价。
“看到曾经一起战斗的同事如今站在被告席上,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个案例告诫我们,手中有权更要慎之又慎,时刻遵守纪律规矩,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一名旁听人员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
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从“会场”转换到“现场”,是该区提升警示教育精准度和实效性的重要做法。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把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作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科学区分受教育对象,分层分类组织重点领域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努力实现靶向施教、有效滴灌,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为确保警示教育更加有效,庭审前,该区纪委监委做足“功课”。由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会同组织、宣传部门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岗位风险和制度漏洞,有效锁定旁听人员范围,并与区人民法院建立定期沟通对接机制,为常态化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搭建桥梁。
“案例是最生动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强化警示教育,关键要入脑入心、常态长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庭审这一鲜活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感染力和震慑力。(汪波 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