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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靶向监督”严防处分决定执行“跑偏走样”

  • 发布时间:2023-07-13 17:57:45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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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当年的年度考核评定不准确,处分决定下达后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不准确,受党纪处分人员登记表及处分决定未装入个人档案……”近日,龙陵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针对已办结案件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后就地进行了反馈。

5月下旬,龙陵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县开展2022年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提高各级党组织执行纪律的能力,真正发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惩戒、警示教育作用,防止纪律处分执行“跑偏走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次采取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围绕2022年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2022年以前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任用晋升情况;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政务(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的办理情况;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自查自纠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即查执行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和送达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看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及党员材料,看处分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者的组织人事档案;查年度考核情况,看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年度表彰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评先评优。

“我们结合前期‘全方位’‘拉网式’自查自纠情况,采取查阅案件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等文件资料的方式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2022年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参加此次检查的龙陵县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

“目前,实地检查已经结束,共对121名党员干部受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各乡镇各单位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37个。”龙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将进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执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组织或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处分决定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马斯婷 匡家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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