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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22-04-12 17:12:1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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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市委巡察办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办主任围绕四届市委以来巡察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作交流发言。市委巡察办开展了业务辅导,并对今年巡察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巡察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

会议强调,要对上一届党委巡察工作和去年的巡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本地区巡察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对巡察工作制度机制流程等进行完善、规范和加强,抓实省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抓好省级联系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基础建设年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各项巡察工作任务。要谋划新一届党委巡察任务。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把延伸巡察乡镇基层单位、村(社区)等党组织纳入巡察整体规划,理清楚巡察全覆盖对象总数。要制定2022年巡察工作要点。根据省委2022年巡视巡察工作要点,细化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要深化上下联动和贯通融合。通过任务分工、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形式压实人员和部门责任,细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加大巡察工作宣传力度。要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巡察干部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管住用好“治权之权”。要切实抓好本轮常规巡察。全市各巡察机构要抓紧开展中期调研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和指导,市县巡察组、巡察组与审计组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巡察重点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巡察取得明显成效,为今后巡察工作作示范、立标杆。(郭建春 任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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