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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施甸县由旺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3-09-22 17:01:51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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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施甸县由旺镇党委反馈了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会前,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杨军书记在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由旺镇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并通报学习了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整改监督不到位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由旺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分管联系由旺镇的施甸县委副书记、县长做了表态发言;由旺镇党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由旺镇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统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短板,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政策执行有差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推动人居环境和乡风文明建设有差距;党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落实“两个革命”、践行“三法三化”有差距,项目协调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监管存在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党建工作质量不高,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后半篇文章”效果不明显。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本乡镇在全县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凝心聚力推动由旺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抓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全面压实镇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党的建设工作任务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由旺镇党委书记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由旺镇党委开展提级巡察,是帮助由旺镇党委做体检、查病因、除顽疾、指方向,由旺镇党委将此次巡察当作一次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扎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一是以讲政治的高度,全盘接受反馈问题和建议,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由旺镇党委坚决照单全收,对标整改。二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推动整改,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三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牢巡察成果运用,整改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由旺镇党委将对标反馈问题,扎实开展“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施甸县挂镇县级领导,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由旺镇党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由旺镇镇直部门(站所)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监委会主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部分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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