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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施甸县摆榔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3-09-22 17:02:28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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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施甸县摆榔乡党委反馈了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会前,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杨军书记在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摆榔乡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并通报学习了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整改监督不到位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摆榔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摆榔乡党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摆榔乡党委围绕民族团结与民族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工作要求,在统筹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欠账多,产业帮扶项目推进有差距;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压得不实,内控制度不健全,落实资金资产管理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压实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队伍建设谋划不足;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把握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党的领导,以一严到底的决心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强化党的建设,凝心聚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四是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切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摆榔乡党委书记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实际、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摆榔乡党委诚恳接受、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坚决扛实整改政治责任,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杨军书记讲话要求,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关注点、聚焦点放在推进整改、解决问题上,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做到不推诿、不畏难,自觉把整改落实放在心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整改措施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切实以整改工作的实绩实效推动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决推动成果转化,做到不松劲、不懈怠,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准“病灶”、分析“病因”、祛除“病根”,有针对性地堵住问题漏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积极整改销号,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真正使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摆榔乡党政领导班子出席会议;乡内设机构、各中心(所),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人员;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监委会主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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