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团市委进了巡察。2024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市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团市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整改有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1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市委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团市委整改工作,通过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问题清单。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团市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及青少年宫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办公室。明确团市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共同领导和组织实施,坚持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聚焦问题整改。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召开书记会专题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跟踪。
(四)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团市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团市委书记会的“第一议题”,2024年召开5次书记会议。二是持续加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的督促和指导。开展保山共青团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报17期,制定《共青团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分片挂包督促的通知》,有效推动主题教育真正往团员青年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利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学习平台”、“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开展学习,全市团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覆盖率达100%,参与“青年大学习”22期71万人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000余场次,“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开展宣讲360场次。四是制发《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转入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从聚焦政治要求、持续开展学习,保山市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形成经验和特色亮点材料14篇,切实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五是结合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和“青春同行”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先后发布线上线下实习岗位1891个,招募2272名返乡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活动。六是持续发挥青联委员作用,成立保山市“服务千村计划”青联委员服务团4个,开展服务外出务工青年、服务乡村青年创业就业、服务石斛、茶叶、咖啡等产业发展、服务大中专学生就业等活动20场次,受益青年2万余人。七是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完成“贷免扶补”贷款532人(户),发放贷款9654.5万元,完成率为100.4%;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41人(户),发放贷款2467万元,完成率为104.4%。八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制定下发《保山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九是加强保山市青少年宫管理,寒假培训活动服务青少年儿童650人次,公益冬令营活动服务青少年儿童100人次,迎新春活动服务青少年儿童650人次;有序启动春季周末培训和“青春筑梦边境行”公益行动,服务边疆乡镇留守儿童1200人次。十是推进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依托红色教育基地、青创协会、青年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等阵地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营地(基地)138个。十一是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下基层”调研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调研工作任务目标;持续抓好“网上共青团”建设,官方微信号、视频号粉丝达到13.3万人。十二是与专业社工机构深度合作,制定保山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接听排班表,服务来电咨询青少年36人次,到腾冲市猴桥镇永兴小学、胆扎小学开展心理团辅,为172名边疆少年提供服务。十三是加强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对团市委所属“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线上四点半课堂”“12355服务平台”两个专栏信息及保山市青少年宫所属“保山市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法制宣传”专栏进行整合。十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制定《保山共青团2024年宣传信息考核标准》和《共青团保山市委所属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层层把关审核待发布信息。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保山市青少年宫管理,完善青少年宫财务内控制度,组织团市委及市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流程的意识,确保按规定使用资金。二是组织开展共青团保山市委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暨有关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会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长期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制定《共青团保山市委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共青团保山市委纵深推进清廉保山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打造清新的“清廉组织”形象。四是召开2023年度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团市委领导班子、县(市、区)团委和相关市直团组织、团市委各部室负责人共计68人参会,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转化为“说办就办马上就办”的实际行动,全力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五是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向各县(市、区)组织部发出《关于加强基层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函》,提出了选优配强专职团干部的建议,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汇报,向市委编办申请使用职数(已获批),将适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社区少工委557个。六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加强日常少先队推优入团管理力度,推优入团等关键时间节点提醒各级少先队组织5次,2023年底全市少先队推优入团率达到100%。七是下发《保山共青团“一专一站两联”工作实施方案》,对县级联络站功能定位、建设要求和工作机制进行了要求,推动昌宁县“一专一站两联”工作实际化运作的探索,完成亮点特色总结凝练。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名同志进行了餐费补缴并开具发票,2名同志补开缴纳培训班餐费往来结算票据,对现有固定资产开展盘点工作,对使用时间较长,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团市委报废固定资产13件,价值3.02万元,市青少年宫报废固定资产224件,价值30.42万元。九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团市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团市委及市青少年宫2024年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经费支出审核。2020年7月开设独立工会核算账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财务与行政财务分开核算。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支委会和书记会研究讨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推进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五方面规范有序。二是增进部室间的了解和沟通,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及市青少年宫负责人召开了一次工作交流会,各部室负责人及市青少年宫负责人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以党小组形式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内容,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从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条;党员作出整改承诺70条。四是探索团干部上下交流挂职机制,持续加强对基层团干部和团市委机关科级干部培养锻炼,交流1名正科级干部到乡镇任乡镇长,推荐1名正科级干部到市主题教育办顶岗锻炼,派出一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工作队员。科学高效完成对机关团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1名同志获评优秀。五是扎实抓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共派出12名基层团干部参与上级团组织开展的系统化培训,举办2023年度“青马工程”培训班1期56学时,培训基层团干部40余人,指导县(市、区)分级分类开展培训5期,制定2024年度保山市青马工程培训方案。六是注重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市青少年宫班子已经完全配备,平均年龄在38周岁;团市委机关1名正科级干部交流后,已对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七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相关规定,2023年开展转正考察2人次,2024年已按期开展转正考核1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强化对人事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人事干部的责任心和能力水平,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毒品尿样检测、任前公示制度文件印发等方面进行仔细审核,2023年度选拔任用的干部未出现相关问题。八是对市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对市青少年宫14名干部职工的职能职责进行了分析梳理确定,加强对青少年宫财务的检查指导和干部廉政教育,对市青少年宫班子进行1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云南共青团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推进会。二是制定《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开展党员评议工作,加强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团市委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组织团市委及市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共青团保山市委内部管理制度》、《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意识。三是积极参与保山市“清廉单元”申报工作,以共青团保山市委“三个强化”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通过强化组织建设促清廉、强化制度建设守清廉、强化氛围营造倡清廉的做法,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整改任务。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完成;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未完成的1个整改事项,7月24日以前完成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不存遗漏。
(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针对整改工作中重点学习的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回顾,确保制度入脑入心;对于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以“党建带团建”工作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三)推动共青团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契机,结合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精心设计载体,努力提高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3990309;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邮箱:gqtbssw@163.com。
共青团保山市委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