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五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问题;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七巡察组有关同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目的和意义。市委决定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党章要求,也是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要按照“四个摆进去”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同题共答,完成好巡察任务。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增强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严格遵守纪律。要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根据巡视巡察工作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立足“两个大局”,围绕“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的重点和要求,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紧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职能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畅通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渠道;要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全程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保障巡察工作;要强化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让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际效果。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表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与巡察组保持步调一致,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面落实各项巡察工作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做到讲问题不遮掩、摆短板不回避,让巡察组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事业发展真实状况。全力支持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实巡察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转变作风的过程,转变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既强化整改落实,又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努力做到接受巡察与机关党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保障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效。
市委第七巡察组将进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02,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633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3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委市直机关工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