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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隆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4-12-09 10:12:52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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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11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隆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五届市委第十轮提级巡察情况。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在专题听取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区纪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向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区纪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沉浸式”警示教育的创新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2022年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省委机动巡视隆阳区指出推进“三转”不坚决、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二是深化纪律建设不到位,监督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成效不明显;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问题线索处置研判不够精准,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五是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扛牢,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扛牢政治责任,协助区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综合发力精准施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区委巡察反馈各单位问题整改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隆阳区纪委书记表示,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虚心认领整改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主动、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落实好整改任务。二是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查找差距、提振精神、改进工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其他干部职工、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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