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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监督的再监督 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销号”“清零”

  • 发布时间:2025-01-02 17:04:2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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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晚上出门或回家再也不用担心摸黑了,整条巷道亮堂堂的,感觉心里特别暖。”昌宁县田园镇龙泉社区一村民高兴地对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人员说道。

这是十四届昌宁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田园镇党委反馈“关庙社区某小区门口路灯损坏……群众出行深受影响”问题,田园镇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的成果。

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昌宁县委巡察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政治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巡察整改制度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逐步形成全链条整改工作闭环,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结合、有效衔接。

该县县委巡察机构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分析”作用,深化运用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工作机制,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在每轮巡察反馈后,组织被巡察党组织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同志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就整改工作要求、标准流程、方法措施等开展业务培训,有效解决不会整改的问题。

“你们看看‘昌宁职教’微信公众号,县职业技术学校不久前发布了公告,公开了校企合作项目的内容、资格条件、遴选内容与程序等,这就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的见证。”审核组在检查县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联合组织、宣传、巡察办及相关巡察组把好整改方案审核第一关口,按照职责重点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分解整改任务是否准确到位、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整改完成时限是否合理等。根据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审核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综合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点对点”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做实做细巡察整改方案。

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巡察机构成立联合督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对账对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实地督查,对照巡察整改清单,进行清单式监督、节点式推进、台账式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同时,综合运用参加推进会、专题会商、调研督导、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

十四届县委以来,昌宁县共开展上级巡视巡察、县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11次,发现推动整改问题197个,下发工作交办单84份,《重要工作提醒》27份,约谈、谈话提醒党组织负责人34名,召开巡察情况通报会议2次,派员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7次,推动建章立制110余项。

“全县坚持系统观念,将不断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全周期、全链条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作用。”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杨学敏 张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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