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铭,字绍汤,1906年出生于腾冲县芒棒张家村。簪缨世族,清奉政大夫刘朝东之孙,膺守备衔授正五品封典刘沛济之子。
刘福铭自幼勤奋攻书,旧制中学毕业后,赴昆明“区长训练所”受训,历任军需官、县财政局长、抗日县务委员、县参议会议长、腾冲县县长,解放初期曾任保山地区副专员,被誉为“龙江三杰”之一。任职期间廉洁奉公,拒收贿赂;时龙江乡乡长杨某某私卖壮丁,每征一名壮丁收银元六百块可以免兵役,大量剥削民脂民膏,夤夜送大洋二百块至先生府上,先生怒不可遏,当面申斥,责令其退回原主。
1942年5月,日本侵略军占领腾冲,烧杀抢掳,奸污妇女,无恶不作,先生义愤填青,倾家产购买武器,自筹粮饷,组织家乡青壮年,痛击侵略者。民国三十二年二月,其部经军委会午寝令核准为“滇西抗日游击队第二路军”。刘福铭任司令,人员1112人,步枪342支,轻机枪2挺;该部根据地为神护关,活动于芒东、丝光料、盛达、太平街一带。
刘福铭痛恨日寇,每战必身先士卒,不怕牺牲。军纪严明,不准骚扰乡亲。在黄泥坎阻击日寇战斗后,第二支队吴国才部抢劫当地傣家,先生愤而辞职,解散所部。回乡组织民众,为支援反攻腾冲的远征军,筹集运送粮草,做好后勤服务。腾冲收复后,被选为县参议长,后被任命为腾冲县县长。(周永沛 曹中磊 段其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