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隆阳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隆阳区委批准,隆阳区监委对蒲缥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杨霄,新农办工作人员付永茂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杨霄身为分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领导,付永茂身为具体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质量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道路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致使群众上访,在全区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隆阳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隆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杨霄、付永茂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