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宝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罗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经理、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126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罗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宝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