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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段维安严重违纪被处分

  • 发布时间:2018-01-22 09:25:30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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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段维安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段维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通他人伪造证据,企图掩盖违纪事实、逃避纪律追究,妨碍和干扰组织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段维安在担任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人民币4.6万元以及价值0.5万元的加油卡一张和平板电脑一台。段维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段维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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