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正文

龙陵县审计局副局长杨永辉受开除党籍处分

  • 发布时间:2017-09-01 17:27:2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据龙陵县纪委消息:经查,龙陵县审计局副局长杨永辉,在任龙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指使并伙同他人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工作补助、加班补贴,并与他人共同贪污“小金库”资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龙陵县纪委研究,报经中共龙陵县委审议,并报请中共保山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永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