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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 发布时间:2021-02-22 10:47:4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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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朱绍和,中共党员,龙陵县勐糯镇勐糯村村民,2021年2月13日2:4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赵方平,中共党员,隆阳区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董事长,2021年2月18日22: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黄佳林,中共党员,腾冲市团田乡曼弄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2021年2月13日15: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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