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荣强,中共党员,龙陵县勐糯镇勐糯村村民,2021年2月10日16:2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永长,中共党员,腾冲市固东镇和平村村民,2021年2月19日21: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