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保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杨发泽,中共党员,隆阳区河图镇官田村村民,2021年3月12日20: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夏玮均,中共党员,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2021年3月12日21:5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陈健,中共党员,腾冲市荷花镇肖庄社区居民,2021年3月14日20: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刘素娟,中共党员,隆阳区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2021年3月13日12:30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并自觉遵纪守法。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