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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 发布时间:2021-03-10 15:39: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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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保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赵乔生,中共党员,隆阳区汉庄镇沈家村委会幸美组村民2021年2月25日22: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黄正先,中共党员,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助理工程师,2021年2月26日20: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尹啟省,中共党员,腾冲市五合乡象山村委会大坪坡小组村民,2021年3月1日22: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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