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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

  • 发布时间:2022-06-06 16:25:5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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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胡维朝,中共党员,腾冲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职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0月,胡维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永康,中共党员,腾冲恒益东山翡翠博物馆职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4月,黄永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刘正寿,腾冲市原勐连中学教师,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2月,刘正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李桥成,中共党员,昌宁县翁堵镇翁堵社区卫生室村医,因参与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1月,李桥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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