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永伦,中共党员,保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4月19日22:4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家厚,中共党员,腾冲市界头镇黄家寨完小支部书记、校长,2022年3月16日21: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正平,中共预备党员,腾冲市驼行红木厂厂长,2022年4月17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段鑫涛,中共党员,隆阳区河图街道青阳社区居民,2022年4月22日21: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常保,中共党员,隆阳区瓦窑镇龙舞村村民,2022年5月1日02:0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