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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5-05 17:33:5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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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隆阳区水寨乡水寨社区原副书记、副主任郭海燕私自保管挪用低保户“一卡通”资金问题。

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郭海燕在先后担任水寨社区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未向社区两委领导请示汇报和签订委托保管协议的情况下,私自保管该社区智力残疾低保户万某名下包括“一卡通”专用账户在内的两张信用社银行卡,从卡中提取现金共计49000元,其中用于万某开支30170.63元,剩余18829.37元被郭海燕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郭海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8月,郭海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18829.37元责令退赔。

二、腾冲市曲石镇秧草塘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邵维涛套取集体资金、挪用群众自筹款问题。

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邵维涛在担任腾冲市曲石镇秧草塘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通过虚列菊花管护、耙田、采摘等务工费开支套取集体资金68760元归个人使用;将向农户收取的人畜饮水工程自筹款160000元私自留存,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和日常生活开支等。2021年3月套取挪用的全部资金被追缴存入曲石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邵维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邵维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5月,邵维涛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工作人员寸宇截留挪用医疗和养老保险金问题。

2020年4月,寸宇成功应聘腾越街道办事处山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代征代缴工作。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医疗保险费代征代缴工作中,寸宇向没有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缴费人员收取现金后,未按规定及时全部缴纳,并将29560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生活开支9000元。2022年8月,寸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

群众身边无小事,以上3起典型案例,涉案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在落实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中,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有的办事拖沓致使群众利益受损,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套取公共资财损公肥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背离了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为抓手,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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