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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6-28 09:22:2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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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通报如下:

一、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董金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董金顺任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私自扩大补助发放对象,超范围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8.2万元,违规发放助考费6.22万元,共计14.42万元。2022年12月,董金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董建云违规发放、领取职务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2022年5月,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先后向31名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发放职务补助共计422050元,其中董建云个人领取26700元。董建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2月,董建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红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四风”顽症痼疾,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纠治“四风”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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