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2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胡学林,中共党员,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4月29日01: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会兰,中共党员,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小学教师,2023年6月8日21:5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