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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07-11 14:49:00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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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昌宁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昌宁县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县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第一议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等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有关规定的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以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履行县委组织部部长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系统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逐条梳理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抓实整改工作。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月督办内容,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按月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定期不定期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昌宁反馈涉组涉干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以部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切实为整改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检查昌宁县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1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三是将巡视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纳入部机关重点督查督办内容,按月跟踪督办。

2.针对“一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一月一主题”推送主题党日2期,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场次,按月督促各党(工)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随机抽查48个基层党组织,确保工作规范高效。二是“村村到”开展村班子运行情况中期评估,确定“好、中、弱”3个等次,制定18个“弱”村整改台账,并抓好整顿督办工作。三是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专题学习1场次,计划选派2名党务干部参加县级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部机关党务水平。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修改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学习主体、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进行明确,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执行“书记带头领学”机制,从2024年8月26日起,每次部务会均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领学“第一议题”,并结合组织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及要求,有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4.针对“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部务会学习机制,及时组织学习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并结合会议精神,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学习成果实践转化。二是将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情况更新至每月督查督办内容,加强工作督促和跟踪问效力度。三是计划举办“女少非”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中青班、出省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的参训比例。四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储备,储备傣族事业干部44名,2024年12月份以来提拔(进一步使用)少数民族干部5人。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深入19个党(工)委挖亮点、找问题、谈突破,帮助各基层党组织理清思路、找准方向。二是明确32家县直单位和4家行业党委落实“三新”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国有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方案,深入国有企业开展党建指导2场次,进一步加强党对“三新”组织和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三是起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县委党的建设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梳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部署2025年工作,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和责任清单的起草。四是督促各党委(党组)将党纪党规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推送党纪党规学习内容3期。五是起草昌宁县党员教育管理文件,将年度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多起的党组织纳入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将政治素质纳入干部调研重要事项,健全完善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征求纪检、公检法等部门意见355人次,不断考准干部的政治素质。二是及时对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的干部进行调整;用好干部调研结果,充分掌握干部的能力素质,有针对性地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能力提升,推荐2名干部参加省级中青班,提拔2名选调生到基层历练,选派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到乡镇挂职。三是及时对反馈的3名干部党内职务进行调整规范,目前已完成整改;认真做好干部任职资格前置审核,全面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础信息,严防出现违规提拔和党内职务任免错误等问题。

7.针对“人才引进机制未做到与时俱进”问题。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修改完善《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目前已完成初稿。二是起草《昌宁县本土人才培养激励十二条措施(试行)》,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8.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制定《昌宁县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正在征求市级意见。二是加大乡镇力量补充,2025年拟招录公务员62人,其中招录到乡镇36名,占58%。三是建立各层级符合晋升人员数据库,全面掌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数量和结构,为科学使用职数提供保障。

9.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差距”问题。一是召开全县干部监督工作会议1次,进一步明确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依托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收集干部负面信息21条。二是将巡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干部蹲点调研组“三组融合”,在巡察中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蹲点调研3次。

10.针对“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有差距”问题。一是结合干部蹲点调研,摸排有意向到乡镇工作人员。制发《昌宁县鼓励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工作的倡议》,鼓励干部到乡镇工作。二是修改完善《昌宁县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规程》,在同等条件下,职级晋升优先向基层一线倾斜,2025年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1批次,14名乡镇公务员得到职级晋升。

(四)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梳理归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制等规定,在部内会议上传达学习2次。修订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建立自检自查制度,围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1次自检自查。三是健全完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范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四是建立健全《县委组织部议事决策检查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列席部务会监督指导,确保会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1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短板”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完成公务接待审批流程的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是及时完成车辆维修财务凭证的归档工作,制定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及“一事一结算”制度,确保公务用车维修审批、报销规范有序。

13.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完成相关财务凭证的归档。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开展公务之家APP操作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和培训工作“一事一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报销流程。

14.针对“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将各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情况纳入干部调研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组建联合巡察监督检查组,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制定《关于举一反三做好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深入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好整改监督责任。四是科学运用巡视巡察成果,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五)关于巡察反馈“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大额资金使用做到逐笔研究表决,进一步确保民主议事机制的作用发挥。二是每半年对部务会大额资金支出议事情况进行梳理检查,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业务指导1次,不断提升部务会议议事决策的精准度、公信力。

16.针对“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昌宁县机关单位股所级领导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昌宁县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的学习1场次,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2021年以来股所级干部任免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规范19名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三是制定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清单,指导各单位开展一轮自检自查,对13个乡镇、6家重点县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17.针对“落实挂包责任不力”问题。一是与挂钩村党支部共同协商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方案》,主要领导到挂钩村讲授专题纪律党课1次,听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汇报2次,列席指导组织生活会1次,不断抓实党组织整顿。二是邀请县商务中心培训教师到挂钩村开展电商专题培训1场次,共同研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三是帮助挂钩村协调各类资金,用于完善产业、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发展条件。

18.针对“党纪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一是聚焦“六大纪律”开展党纪学习和交流研讨1场次,组织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1场次,严格落实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思想意识。二是在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县内典型案例5起,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9.针对“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学习1场次,进一步加深部机关全体党员对党的组织生活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参会人员应参尽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意识,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提高站位,深化整改。采取一月一监督、一月一汇报方式,落实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督促,按月做好整改进度收集,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度,形成整改监督的闭环机制,规范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三)持续巩固,提升效能。定期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保障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对未整改完成事项进行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加强对共性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纠自查,从根源上堵塞漏洞,推动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做好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工作,通过开展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组织工作质效,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7130230;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103号;电子邮箱:cnxwzzbbgs@126.com。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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