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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07-11 14:47:22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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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昌宁县纪委监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昌宁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昌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昌宁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实反馈意见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昌宁县纪委监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细化76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项目化、清单化推动整改。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2次,分类召开整改推进会议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反馈问题作为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三)严格整改标准,提升整改质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整改工作,领办9项重点难点问题,负责11项整改措施,牵头推动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事项,部室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具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整改。共开展整改推进情况监督2次,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监督情况,提出要求,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对照省委巡视要求,对涉及整改的措施进行梳理。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扎实推动整改,目前涉及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整改措施中要求长期坚持的问题,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常态化推动整改。

2.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督办机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书审核机构为案件审理室,对文书格式、发文内容指向性、法规适用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造册登记跟踪问效。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推动“第一议题”规范化、常态化、时效化学习,形成主要领导带头领学、班子成员交流研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2.针对“落实改革要求不到位”问题。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调整前报备制度》,召开乡镇纪委座谈会,对报备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调整及分工及时向县纪委监委进行报备。

3.针对“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组织全体派驻(出)机构干部学习交流监督检查先进经验,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探索运用片区化协作捆绑联动机制,督促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派驻(出)机构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4.针对“办案安全隐患问题突出”问题。组织召开昌宁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和强化办案安全风险管控自检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并下发《工作提示》;加强谈话室使用管理,下发《案管工作提示》,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各乡镇纪委规范谈话室管理,不断增强办案安全意识和能力。

5.针对“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保密工作注意事项作出提醒;将对各办案部门保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2025年度办案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认真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严格审核后公开发布。

6.针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稿件“三审三校”的程序规范要求,认真填写《昌宁县纪委监委新闻稿件刊播审批表》,强化审核把关。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协助县委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督促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出)机构围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指标对责任辖区和监督联系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审核意见;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一般”的单位和部门,下发《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交办单》,督促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检查,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已上报县纪委监委。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修改完善《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县委综合考核同步开展2024年度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党委(党组)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在实地考核过程中对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跟踪督促。

3.针对“协助县委巡察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纳入县纪委常委会长期学习内容;建立《昌宁县巡前通报工作机制》,每轮巡察前,督促相关内设机构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及时提供巡察研究参考;制定《整改成效评估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整改评估。

4.针对“协助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有差距”问题。紧盯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坚持周分析研判、月盘点对账、季调度督促,推动部门和乡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督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全面进行盘点对账,上报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总结,全县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已全面完成。

5.针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不到位”问题。迅速交办处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总结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

6.针对“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到位”问题。健全完善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机制,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31次;针对特殊案件及时进行全面剖析,抓实正反教育警示,营造敢作善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7.针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不到位”问题。加强监督业务培训,对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保和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等内容纳入2025年政治监督任务清单。

8.针对“担当精神不足,监督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督促被巡视巡察、审计党组织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强化监督检查,运用捆绑联动机制,对市委第五轮、第九轮提级巡察反馈意见、2021年以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超期未完成整改和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县委综合考核同步开展。

9.针对“集中整治,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坚决”问题。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整治责任,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推进集中整治,督促强力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走深走实;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重点整治项目,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抓实问题线索移交。

10.针对“常态长效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有差距”问题。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警示教育;与市纪委监委上下联动,统筹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力量,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春节期间,电话抽查值带班和公务用车、党政“一把手”外出报备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行为,对已经查处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1.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使用不规范”问题。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集中学习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回访机制,并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承办部门严格使用文书格式,严格区分使用纪检文书和监察文书,履行好审批手续。

12.针对“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督促指导,对在案件审理和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退回补充审查调查;对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反馈并督促推进整改问题;加强案件文书制作和材料撰写的培训,督促各承办部门严格使用文书和审查调查措施,规范归档好案件卷宗,并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同步对案件卷宗归档等工作进行学习。

13.针对“执纪审查调查不及时”问题。加强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催办督办,每月对在办问题线索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统计,督促进度,“一对一”发出工作提示函;组织召开昌宁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业务培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程序和时限,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关于“委机关自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纪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班子带头抓实学习,县纪委常委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2.针对“对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思考不多”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职责进行再梳理、再学习,严格落实《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形成2025年干部监督工作要点;科学谋划干部监督工作,持续深化“月重点监督检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监督检查,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风险防控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查摆干部队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3.针对“监督措施不力、效果不显”问题。进一步修订《昌宁县纪委监委制度汇编》,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强化贯彻执行;结合廉政家访、廉政提醒谈话及日常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压实干部监督“五重”工作责任,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常态化纪律作风督查、明察暗访;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抓手,常态化抓实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问题整治。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昌宁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规范会议费使用行为,不断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昌宁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细化编制年度会议计划,精简会议,持续降低会议次数,做到减负提质。

(五)关于“委机关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有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表率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核实梳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具体情况,督促抓实问题整改;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上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执行好小制度、小规矩,发挥表率作用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材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问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单位内部制度,加强系统使用技能学习培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单位内部制度执行政府采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对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配齐配强总支、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的程序和形式,针对制度落实情况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对党员接受组织约谈函询、被追责问责及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梳理,并由支部书记督促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并作自我批评。

4.针对“没有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问题。印发了《昌宁县纪委监委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对长时间外出开展工作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工作组,按程序设立临时党支部;明确了向临时党支部推送“主题党日”活动提醒单,持续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指导、监督、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用好用活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效体现到干事创业中,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扛起主责、抓好主业,把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不断提升昌宁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三)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以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实际行动奋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7130179;联系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103号,电子邮箱:cnxjwbgs@163.com。

昌宁县纪委监委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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