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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11-30 21:10:3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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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及时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和整改时限,高位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扛实责任,务求实效。在2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紧盯整改进度和效果,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多次在周前干部职工会、党组会、碰头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等会议推进整改,及时听取汇报,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相关责任科室推进整改。对复杂问题,由局党组书记亲自牵头研究整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逐步推进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健全机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如何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科学制定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是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坚持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前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全力推动“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典型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序节点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关于“落实工作要求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民工工资、市政工程领域等方面重大舆论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制定信访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方案、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工作流程,提升网上信访“三率”,切实加强公众号管理、信访和维稳工作。

三是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主动、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纳入学习计划,设置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栏,并在大屏播放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业务培训会议,持续推进牵头整改事项,截止目前22项信访件已完成市级验收,并完善档案资料。党组书记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主管领域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党组会、周前会上组织学习学习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专报工作机制,建立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专题推进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针对目前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已分别制发工作提醒函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倒排工期计划及资金拨付计划及时报备。党组书记约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五是关于“结合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职能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协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墙改基金涉及9家单位,目前有8家单位已清退资金,剩余1家正在对接办理。已建立建筑行业市场主体清单,并与市场监管局对接,目前在库企业185家(全年目标任务200家),已下发任务分解和工作督办通知,主动服务企业工作,到县(市、区)开展企业服务五次,计划12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方面

一是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周前会上组织学习国家、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件精神和《物业管理条例》等内容,印发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报请政府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建立保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预售资金进行了有效监管。建立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有效防止出现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备案而导致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大力度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物业企业排查,并进一步加强监管,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党组书记约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相关人员已写出书面检查。

二是关于“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周前会组织学习差旅费、公车管理、考务费支出等相关文件政策,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规定,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对2022年参加二级建造师考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给予补休,不再发放补助;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全额清退;分管领导对站法人、分管财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履职,把好财务审核关。分管领导对站法人、分管财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关于“财务核算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云南省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收费管理规定》,明确缴费途径,并将缴费规定在站宣传栏、财务室、检测中心办公室进行公示。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检测中心收费管理规定。局计划财务科年内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测中心财务工作进行2次财务指导,指导梳理检测中心债权债务情况,摸清家底,强化监督。分管领导对站法人、分管财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关于“制度约束乏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组织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请销假制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委员工作补贴等政策制度文件,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明确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收回暂未使用的老干工作经费,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款不专用涉及资金全额清退,实行报账制,规范管理。办理完成工会法人证书和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2022年以来的账户手续费对公账户维护费,进行认真核对,实行报账管理,发生的会议费、接待费进行认真校对,确保财务会计科目列支正确。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方面

一是关于“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题研究软弱涣散党支部地建党支部整顿工作,制发机关党建工作方案、重点项目清单、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压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常态化,利用“保山住建先锋”公众号开设党建专栏,开展9期廉政课堂专题宣传,开展庆“七一”系列宣传7期;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警示教育片,利用周前会分6期学习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等49起;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找准风险点210余条的基础上,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240余条;依托“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活动,建好亲情清廉防线。

二是关于“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底,对下设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和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到联系点研究指导等工作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按规定联系指导党支部,并填写《实地指导服务登记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涉及到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个人材料,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并在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作说明。

三是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周前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目前正在对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自检自查,计划12月底前完成。

四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党组会、周前会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开展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醒各支部书记组织受处分党员同志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和检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会前由党组书记审核后,报请指导组审定,按程序规范召开,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对未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整改事项进行了说明。

五是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在党组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对工作清单进行任务分解。在周前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处理办法等5个制度》。对相关文件修改完善,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每月开展工作提醒,心得体会不合格的同志已重写。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是关于“组织意识淡薄,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使用手册》等内容,机关党委派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材料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自改,对发展党员进行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组织开展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提高业务能力。党组成员副局长已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提醒谈话。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一是关于“对2021年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该项目未批先建向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工建平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因要件不齐被我局退件。目前,正在指导公司完善要件,组织系统报件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成。党组书记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关于“对2019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并在周前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及分管负责人提醒谈话。

三有关于“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日常收集的问题通过省级系统技术问题答疑群进行反馈解决,收集并形成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清单,统一报省工改办答疑。市工改办梳理汇总上半年审批系统运行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通报,并收集整理《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发至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工改办。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整改完成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加强成果运用。

(三)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07690;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如意巷89号;电子邮箱:bszjjgdw@163.com。

中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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