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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11-30 21:15:5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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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4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同年5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按时序推进8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已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除1次属人事工作专题会议外,其余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主要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制定印发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方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重点,明确了各次集中学习的主题和内容,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7次。

3.针对政治学习不严不实问题。加强了对各类公文规范用语的学习,加强文稿审核校对,着力提高办文质量,形成了严谨办文的优良作风。

(二)关于“政治责任意识欠缺,履职尽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环保法规执行不严格问题(按时序推进)。加大对东河沿岸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市、区两级共开展执法检查82家,发现一般问题75个。全方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次,检查企业706家,发现问题1156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起。

5.针对落实省市年度考核任务有差距问题(按时序推进)。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加快推进化工、汽车修理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1—9月保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0.4%,细颗粒物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9%。

(三)关于“政治担当不强,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上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上下协调、主动督促落实整改任务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没有按时完成问题(按时序推进)。已完成3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的风险评估和问题排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和村新兴矿业将污水抽排山上废弃矿坑内投诉举报问题已于2月8日完成市级验收,待省级开展验收销号。

7.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东河流域水质限期达标方案》已于5月16日组织国家、省、市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于6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关于“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层层签定了年度工作责任书。

9.针对分析研判流于形式问题。提高了工作要求,会前各科(室、队、党总支)、直属各单位必须形成书面发言提纲,针对敏感点、风险点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会后要形成总体分析研判报告。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次。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到位问题。加强单位微博微信管理,对所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批、审核,未经局领导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已推送微信516条、微博528条。

(五)关于“对党管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工作还存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保密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调整充实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等。加强保密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上半年局党组听取了1次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对完善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2.针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加大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已通过干部职工周一例会组织保密工作集中学习培训2次,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13.针对开展学习培训不足问题。将保密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方案,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保密意识。同时在干部职工周一例会上,不定期组织保密集中学习,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保密培训力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改正,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制发文件时要求必须经2人校对、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报送,提高办文水平。

15.针对整改流于形式问题。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实际,聚焦权力运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各分局、直属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各科室(队、党总支)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3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3人次。

(二)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财务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审批管理程序为:经办人填报→财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长监督→出纳报销。

17.针对工会制度不完善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统一每次给予慰问300元,同一会员慰问金每年不超过2000元。

(三)关于“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开展企业宣传培训不足问题。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六·五”环境宣传日等措施对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染治理措施,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指导帮扶25家次,双随机执法检查125家次,非双随机执法检查775家次,发放宣传材料13030份。

19.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方式方法有欠缺问题。印发了《稳经济保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试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一刀切”,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强化后督察工作,开展后督察8家。

20.针对信访办结满意度不高问题。建立了12369工作定期提醒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环境污染投诉301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回访满意度为100%。

(四)关于“协调力度不够,解决下属单位困难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1.着力加大向市财政汇报力度,同时督促指导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积极拓展业务。截至目前,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通过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已经获得资金243.5万元,已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五)关于“整治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超标准支付专家授课费问题。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深刻汲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针对多报公务出差费用问题。涉及多报会议、培训期间市内交通费,已于巡察期间清退暂存至市生态环境局专用账户。加强了财务管理,深刻汲取教训,下步将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

(六)关于“落实制度要求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深刻汲取此教训,下步加强预算编制、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支出资金。

25.针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核,深刻汲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6.针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督促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已于7月份对2021年已列“事业支出”购置办公桌椅、文件柜事项账务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针对财务支出凭证不规范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财务凭证,推动财务工作规范化。

27.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按时序推进)。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评估中心加强与相关单位对接,截至目前,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公司已支付部分账款;应收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核发技术审核服务费、“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费正在向市财政进行汇报协调,待市财政预算调整进行安排。

28.针对工会账户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报销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金时,要求提供出院证或出院发票等证明文件。举办活动时须制定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按程序严格管理有关事务。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还存在差距”方面

(一)关于“从严治党形势严峻”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两次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30.针对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不实问题。提高了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自觉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及时、全面、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严格督促检查,杜绝漏报、瞒报。

31.针对述责述廉不严不实问题。在局党组会议严格要求,2022年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必须严格程序,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章》,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谈心交心、广泛征求意见,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敢较真”“坐得住”。

3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党总支委员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34.针对落实党员发展要求程序不规范问题。两个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严把发展党员审核关。

35.针对执行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组织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4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2个党支部必须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督促在职党员、退休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36.针对前移审核关口不到位问题。及时商请龙陵县组织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出具了情况说明。下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提升业务水平。

37.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问题。邀请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对落实有关制度进行讲解,对文书档案、记录等进行指导培训。严格落实干部选任流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该回避的回避,该表态的表态,该末位发言的末位发言。

38.针对研究干部事宜不严谨问题。2022年第7次局党组会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邀请市委组织部2名业务骨干开展了组织人事工作培训。

39.针对基层执法队伍配备不合理问题(按时序推进)。按照《保山市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改革进度及时调整、配置人员。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整改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推进)

40.涉及前两轮巡察反馈问题尚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是中铁一局将于近期完成房租付款,所付款项按照非税收入管理。二是四县区医疗废物联合处置中心项目10月10日获得了发改部门批复,预计10月底正式环评报审。

(二)关于“问题整改持续性不足,‘举一反三’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推进)

41.主要涉及中铁一局未及时支付房租问题。将于近期完成付款,所付款项按照非税收入管理。

(三)关于“整改要求不高,压力持续传导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序推进)

42.涉及“医废处理能力不足、签约率低”问题。四县区医疗废物联合处置中心项目10月10日获得了发改部门批复,预计10月底正式环评报审。

五、下步打算

(一)坚持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需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坚持求真务实,抓实本职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91005;地址:隆阳区金山路16号;电子邮箱:bsshbjbgs@126.com。

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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