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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委(含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02-27 15:58:08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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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和市强戒所党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副组长通报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典型案例,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和市强戒所党委书记分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同志,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各内设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退休干部代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强调,本轮巡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第二轮巡察,是市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高质量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指出,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巡察的重点和方式。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严守纪律规矩,增强自我革命精神,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和市强戒所党委书记表示,巡视巡察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市委决定对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开展巡察,既是市委对市司法局(市强戒所)的关心和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爱护,也是对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帮助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力契机。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党委一定珍惜和把握好此次巡察的重要机遇,把配合巡察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强化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坚持立行立改,把巡察成果转化成促进工作的动力,全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市司法局(市强戒所)工作45天。巡察期间(2月20日至4月5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9;专门邮政信箱:保山市A469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司法局(市强戒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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