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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3-11 11:16:4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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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进行了巡察。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单位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由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

(二)明确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行政办公会部署、研究细化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68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强化责任,落实督查督办。整改责任科室和个人严格排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时限内逐项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确保整改工作时效性和实效性。

(四)抓紧抓实,做好后续整改。市纪委监委反馈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意见后,仔细梳理未完成整改任务,向党内通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从严从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以致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要求完成各类专题学习任务,做到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学习次数不减、质量不降,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学风,对各类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以专题学习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提高、理论水平有提升,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劲头更足。

2.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制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办法(试行)》,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废、改、立”,形成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制度31个。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维护工作,并定期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对存在问题均已全部维护到位。四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督执法,采取培训、现场执法检查、抽样检测、联合专项督查等措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断规范。同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医废处置中心能力不足问题,主要领导以政协委员身份向市政协五届二次全会提交《加快保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以解决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的提案,力促保山医废处置中心尽早建成投入使用。五是制定出台推进协管改革、加强协管工作及强化协管绩效考核评价等文件,深入施甸、龙陵对协管服务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目前,五县(市、区)均已按要求完成建成区协管改革,协管巡查服务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六是建立保山市卫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专项行动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结合日常工作对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2022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一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培训、集中约谈、拉网式排查、抽样检测及“回头看”监督执法,严厉查处消毒产品违法行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保障了消费者健康权益。

3.对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情况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一是制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行政执法授权委托制度》,明确受委托单位执法内容及权限,并签订《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依法明确细化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废、改、立”,形成行政管理制度12个、财务和后勤管理制度17个、值班工作制度3个、档案管理制度8个、工作人员管理制度7个。三是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相关县、区,积极沟通协调职业卫生监督股室设置和执法人员配置。目前,相关县、区已统筹安排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4.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研判队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高了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二是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时更新信息。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修订完善《保山市卫生监督机构投诉举报管理规定》。三是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四是开展检查时重点核实上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五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升机关效能。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明确分工并印发文件。二是修订完善了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和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由单位正式文件印发。

2.进一步规范管理资金资产,严守纪律规矩。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2023年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按照采购计划编制年初预算,确保按计划、按预算采购。二是提升工会财务人员素质,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认真编制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规范了工会经费使用。三是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进行了深入研读并严格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编制年度预决算。并在干部职工会开展政府采购、财务报销等政策宣传。四是修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做到从严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规范。

3.进一步加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优化了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经多方沟通协调,目前:云南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的许可事项可自动关联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行政许可双公示系统;由民政部门核定名称的民办非企业可通过微信将名称核准通知书推送给卫生行政审批窗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直接下载使用。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委托执法权限,优化交办的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大幅压缩。四是与银行对接配置2台POS机,业务科室当场行政处罚可现场缴纳,通过POS机缴纳的罚没款直接进入国库,实现“最多跑一次”。隆阳城区单位缴纳罚没款现已可通过开户行直接对公转账入国库,使管理服务对象缴纳罚没款更加便利。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一是分别制定工作制度,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局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二是认真执行修订完善后的领导班子决策和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召开班子会议。三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党员加强教育,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责任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干部平时考评、年终考核中加强对廉洁情况的考核。四是向上级党组上报请示,建议选拔任用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担任内设机构正职,建议将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法制稽查、疾病防治监督领域工作的3名正科级干部调整岗位。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对党支部相关制度进行“废、改、立”,将17个制度废止、按相关党内法规执行,新制定、整合修改为6个制度。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每月“工作提醒”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号召党员积极参加。三是党务工作人员加强自学,开展“一月一条例”学习,参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了党务工作水平。

(四)关于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建立了2018年巡察档案。二是本次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本次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都经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通过后上报。

2.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流量套餐、统一保管领用等多项措施,加强对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的监督管理,遵循“执法需要、公私分明、厉行节约、责任明确”的原则,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保障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使用公私分开,切实把移动执法终端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需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一件不落。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参公单位改革结束后,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对我局职级职数已重新核定审批,我局将继续向上级党组上报请示,建议选拔任用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担任内设机构正职,建议将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法制稽查、疾病防治监督领域工作的3名正科级干部调整岗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把手”带头改、亲自抓。结合我局实际,以制度建设和执行为重点,坚持用完善的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卫生健康监督事业健康发展。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契机,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整改,把做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卫生健康监督改革发展上见到新成效。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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