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2日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部署安排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具体要求上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保医保党组〔2022〕31号),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告”,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问题整改情况、对账销号,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
(四)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从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出发,建章立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2022年,共组织开展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2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使用飞行检查,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贯彻落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要求,截至2022年12月底,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达31.38%。严格落实加快“十四五”全民医保规划有关要求,出台了《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重点工作分解方案》(保政办发〔2022〕32号)。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强配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对标对表及时跟进,深入推进医保改革落实落地。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63号),正式启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规〔2022〕2号),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4.加强分析研判,积极防范化解医保资金运行风险。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到2022年三季度末,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7.6个月。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1.强化工作作风,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年内开展廉政谈话2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等案例以及本部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家风家教活动,组织开展廉政家访1次,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30余份,发放家风教育学习小册41册。
2.以人民为中心,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定期通报资金到位和上解情况,协调督促医保资金上解工作,适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医保基金上解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医保资金上解率达86%。出台《保山市2022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保医保〔2022〕51号),共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315项。
3.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杜绝赶场情况发生;以群众所求所盼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共制定事项清单50余项。
4.凝心聚力,严格落实“清廉保山”建设要求。系统学习 “清廉保山”建设行动有关要求,召开2022年全市医保系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视频调度会议,加大对县级医保部门督促指导力度,压实责任,提高五县(市、区)医保部门“清廉保山”专项行动整治效果。
5.落实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市级综合柜员制试点,2022年10月市级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落实医保事项全程网办要求,32项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占39项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的82.05%。
6.逐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用车租赁管理,组织学习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相关规定;强化会议培训管理,组织学习《保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培训费用3703元。
7.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学习《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督促指导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修订完善《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工作。
8.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学习《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合同管理,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进行风险排查;进一步修订完善《保山市医疗保障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开支上会标准及程序。
9.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会人员审核签字,对差旅费报销材料不齐的情况作出说明,严格报销手续,规范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工会慰问。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差距方面
1.强化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医保工作牵引力。党组班子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加强业务学习,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引领者、业务工作的示范者;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健全完善议事规则,运用好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等议事决策制度。
2.强化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提升医保工作内生动力。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认识,对干部文书档案进行排查梳理,据实补齐纠正存在错误,更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民主推荐进一步使用科级干部2人、晋升职级3人次。
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内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2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9次,党组成员讲授专题党课6次,支部委员讲党课2次,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
4.强化工作合力,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发《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压实班子党建工作责任,明确了8个方面党建工作重点,2022年第20次党组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专题汇报2022年度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
5.强化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带头,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对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大而化之的一律不予通过。
(四)关于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1.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大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力度。严格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责任,加强基金监管,对情节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进行行政处罚,按照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工作要求,向纪检、公安和检察机关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
2.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医疗救助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成立医疗救助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县、乡、村加强督促指导,反馈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整改工作不放松,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四)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锚定医保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医保工作“两手抓”,进一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科学合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落实落地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11600;联系地址:隆阳区象山路45号;电子邮箱:bssylbzj@126.com。
中共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