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扛牢整改责任。委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针对反馈问题共制定140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举行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纳入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研究制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1—2次。
2.针对“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问题。一是抓实固定资产投资。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对抓实目标任务、加快项目推进、强化入库报数、落实要素保障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每月至少召开1次投资运行调度会,全面实行投资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台账管理,全力抓实“双推”“双入”工作。二是抓实重点项目建设。编制完成2023年度全市投资支撑计划,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工作的意见》和《保山市“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省级重大项目、一、二季度开工重点产业项目库,印发《保山市跨部门项目攻坚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问题工作的通知》,全力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建设的“堵点、难点、卡点”问题。三是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全面总结“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建立6项制度,形成以制度机制倒逼工作落实的格局,着力解决服务市场主体的堵点、难点问题。四是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将条件成熟的11个项目纳入省发展改革委资产盘活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推进国开行、农发行支持的保障房、停车场、水利等资产盘活试点项目。深挖国有资产盘活项目潜力,加大盘活项目储备。
3.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积极构建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生猪生产、养殖成本、供给及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为价格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深入实地督促检查。拟定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方案,明确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督察时限,形成改革督察情况报告。三是切实履行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牵头协调“放管服”机构联动作用。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生产底线。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市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三是提高能源保障稳定供给能力。做好企业指导服务工作,不断推动能源项目建设。
5.针对“推动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在谋划全局上见深度。对标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等支持投向,找准切入点,确保2023年全市争取资金较去年有显著增长。二是在狠抓项目上见强度。加强对县(市、区)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三是在牵头抓总上见准度。以省市重大项目、中央及省预算内项目等为重点,聚焦项目谋划、项目推进、项目审批、入库调度等工作,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研究解决项目要素审批和融资困难问题。四是在队伍建设上见力度。强化对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举行专题培训,对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召开2023年度全市发展改革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集体廉政谈话。
6.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二是班子成员扎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内日常监督检查。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考评。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方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二是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召开市发展改革委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钟为你而鸣》警示教育片,通报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2.针对“大额资金支付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规则。依法依规使用大额资金,开支1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事项,必须经委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报账严格按委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拨付资金。三是健全完善《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支出必须严格审批,没有审批一律不予支付。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出差审批、报销管理事项的审批把关。明确会议、培训必须提供相关文件,妥善管理相关会计凭证,不得补充说明。二是在日常财务报销审核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对公业务一律采用对公打款。三是加强对下属各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严格程序报批,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纪实材料进行“回头看”。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镜)有关规定。加强因私出国(境)政策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动议酝酿环节要求。原汁原味记录干部动议酝酿环节,加强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要求每名党员每月1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二是强化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提出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时按质开好组织生活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叫停、当场提醒、促其纠正。四是抓实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执行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深入研究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紧盯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彻底完成整改。
3.针对“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领导批示超清清单。建立公文流转签办制度,加强领导批示件的跟踪管理,逐一落实办理情况。二是加快推进改革有关事项。印发《保山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编制《保山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四)关于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差距”问题。委党组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紧盯意识形态工作抓整改,扎实履行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共同落实、一体检查、一并考核。
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委党组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提高整改落实的实效性,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将找准问题根源,提出工作建议,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3.针对“巡察通报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问题。委党组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等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职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有差距”问题。聚焦宏观调度抓落实。健全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制度;聚焦项目投资抓落实。抓实开工入库、项目推进和监测预警,围绕园区经济、资源经济、口岸经济等11个领域,建立两库、一论证、两清单工作机制;聚焦粮食安全抓落实。从严从实抓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改,坚决保障粮食物资供应安全稳定。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书记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针对“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项目落地落实,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带头用好3个三分之一工作法,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做到主动谋划、系统推进,及时掌握相关工作动态,有效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好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保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4.针对“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问题。强化政治自觉,深入企业、主动服务,帮助解决挂钩企业融资难题。带头深入创鑫新材料、云南通威、保山隆基、恒丰纺织、中咖咖啡等企业协调解决审批难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扎实巩固整改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立足实际,推动发改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上台阶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保稳定,坚定不移抓项目、扩投资,积极主动优环境、强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3136090;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电子邮箱:bssfgwdzz6999@163.com。
中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