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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侨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3 23:09:51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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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侨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侨联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侨联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市侨联全体干部职工和退休同志代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部署要求,紧扣市侨联党组职能责任,紧盯权利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审视市侨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督促党组和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努力担当、实干作为。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审核把关汇报材料,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材料档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了解,严深细实做好巡察工作。市侨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侨联党组书记表示,巡视制度是党章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市委第三巡察组来市侨联开展巡察,是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对市侨联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市侨联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侨联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侨联干部职工的关心与爱护。市侨联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勇于面对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侨联事业发展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进驻市侨联工作45天。巡察期间(10月16日—11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8,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26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bsswd4xcz@126.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侨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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