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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3-10-23 23:13:35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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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团市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团市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强调,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同题共答意识,切实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轴共转,团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巡察工作具体安排部署,积极协助做好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以上率下,带头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巡察期间,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配合工作,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标尺,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的政治偏差。

团市委书记表示,要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深度查摆剖析存在问题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提升工作水平的机会,自觉接受巡察,坚决服从巡察,坚定支持巡察,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全力配合、业务领域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确保高质、高效、高标准完成好巡察任务。一是团市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将坚决服从安排,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客观公正提出意见、表达看法,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弄虚作假,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团市委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因信息不顺畅、衔接不及时、配合不到位、理解不准确等原因影响巡察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巡察组指出的一般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细化问题清单,明确主体责任,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深刻分析原因,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方式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台账不销号不放过。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进驻团市委工作45天。巡察期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9,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27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团市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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