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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12-11 17:11:42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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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4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总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支队长范伟同志任组长、支队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清单制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5月8日以来,支队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范伟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主持研究制定《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把抓实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截止目前,支队党委会传达学习巡察相关文件要求、研究整改工作6次,切实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5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1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9项,清退违规资金1.82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24万元,巡察整改追责问责4人。

(一)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深耕主责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制定印发《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保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制定印发《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每次集中学习的主题和内容,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修订《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包组、个人包户”名单》,充实民警结对帮扶人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今年上半年,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共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195天,切实找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措施,有力促进保山公安交管各项工作的开展。

3.持续推进交安办实体化运行。在市交安办框架下成立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交安办实体化运作。印发《关于整改巡察发现“牵头抓总力度不够,履行市交安办职责有差距”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分别组织召开交安委成员单位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及时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保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固定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2.支队党委研究印发《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对各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做出廉政承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支队党委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及时调整党委班子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纪委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4.印发《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大经济事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推进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的支付工作,按照财政事权和各级支出责任,严格按照各账户的规定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强支队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专人专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固定资产分类名录,规范登记、规范管理、规范处置;补充完善《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目录外标准下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适用于目录外分散采购项目询价及供应商选择说明情况。

5.严格抓好支队行政办公会议办会各项要求,严格界定区分党委会议及行政办公会议,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顺畅支队行政运行。(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等党委集体研究决策程序,党委会召开前确定会议议题,填写《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议题提报表》,经每位党委成员签字后才能上会研究,切实做到会前充分酝酿,提前相互沟通,会中充分有序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利用好竞争性选拔干部的优势,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过硬的优秀民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于2023年7月13日经支队党委研究并通过了《保山市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对辅警党员学习、培训、党组织转接和优秀辅警入党等工作进行规范。

2.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委、省厅党委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实施意见》《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2023年“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总体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等5份文件,明确党建重点任务;组织召开了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各基层党支部通过互相对基础党建台账进行观摩和做试卷的形式开展了“党务比武”,着力提升党务基础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实时掌握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思想状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发展党员信息库和基础台账,规范入党材料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编制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展党员实用操作手册》,发放至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3.支队党委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2020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未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的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完善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活动和会议议程。同时,政治处每月将市委要求的党组织的工作要点、学习重点下发至各党组织,由各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了“智慧党建”应用培训,把“智慧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基层党组织主动学习、规范操作;加强“云岭先锋”APP的检查维护,每月月末都在后台检查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完成情况;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重点围绕党支部换届选举业务开展培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对换届业务知识的熟悉掌握;严格落实党员学习、思想教育、谈心谈话、思想交流、考试考核等制度,在学习笔记、思想认识、党建知识掌握等方面进行检查、提醒、督导、整改。

(四)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下发《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选派政治思想综合素质强等业务骨干11人,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并将驻村队员送往龙陵县各驻村点进行工作交接。

2.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各项巡视巡察、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传达5月26日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杨军书记讲话要求,对历次巡察整改推进会相关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对照会议指出的问题开展对照自检自查,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持续推动整改;5月以来,支队党委会传达学习巡察相关文件要求、研究整改工作6次。经梳理检查,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指出存在的6方面9个问题,均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3.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研究,规范加班补贴考勤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对民辅警考勤进行审核把关,政治处、警保大队每月对民辅警考勤审核后,予以公示,增加补贴发放的透明度,严格执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

(五)关于“‘一把手’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学习了巡察整改相关文件,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制定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牵头单位、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报支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五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抓好整改。

2.抓好重点巡察整改,逐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从严强化支委“党要管党”责任,规范了党委运行工作机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落纸”不“落地”现象,压实基层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深化整改成效。

3.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风险”“只要行使权力就要开展风险防控”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健全支队队伍管理制度机制、加强日常执勤执法监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围绕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瞄准工作方向,抓班子、带队伍,堵住廉政风险,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提质增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牢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支队党委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的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和变形,对长期坚持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联动推进完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支队党委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支队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检视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常态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深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决清除顽瘴痼疾,建立长效机制。

(三)理顺机构设置挖掘内部潜力,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助推保山交管工作上台阶。支队党委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顺机构设置,挖掘内部潜力,强化队伍监管力度,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持续推进办实事解难题工作,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提升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18122;联系地址: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邮箱:bsjjzdjw@126.com。

中共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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