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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12-11 17:44:1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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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4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委员会开展了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2023年5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增强整改自觉。党委主动扛牢扛实主体责任,先后4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事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聚焦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对号入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主动落实整改要求。

(二)对照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在反复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及时建立巡察整改“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和会商研判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做到坚决改、主动改,持续跟踪问效,结合主题教育和干部专项整治,对消极懈怠、整改不力的,责成重新整改,以“硬手段”保证完成“硬任务”。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局党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努力打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班”。今年结合中心工作,完成11次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工作专题发言22人次。将干部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定期统计通报各基层党组织云岭先锋夜校培训收看率和在职在编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今年以来,通报党组织学习情况4次、“学习强国”积分4次。

2.推动司法力量下沉。申报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7个,组织开展2轮调研督导,实地检查18个司法所。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积极向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沟通协调,争取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目前,已实现全市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组织机构全覆盖,平均每所2.3人。组织政法干警挂联,进千村入万户法治宣传,全市76个乡镇(街道),955个村(社区)建立了“2名干警+1名律师法律顾问+1名网格员”的4人普法小分队,实现全覆盖“敲门送法”。

3.巩固司法改革实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纳入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压实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监督检查,对5县(市、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村(社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全市行政复议办公用房均已按要求设立,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4.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联合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对全市29家律师事务所、121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发现行政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各类问题210个,律师现场提出行政管理、劳动用工、经营管理等意见建议398个。建立健全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体制,成立保山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及腾冲办事处,与中国澜湄(缅甸)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力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助力云企“走出去”。

5.提升化解风险能力。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个应急预案,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等相关单位的请示汇报,持续做好涉司法行政网上舆情工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组织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培训,常态化督查巡查,确保“两类人员”持续安全稳定。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深化思想认识。利用每周一例会对《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专题学习,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班子和科室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压实党风廉政责任。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干部专项整治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2023年以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下级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召开廉洁家风座谈会1次,带头开展家访。按照2023年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3.落实“以案促改”。充分挖掘司法行政系统“好人好事好风尚”,选树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内形成讲责任、讲廉政、比服务、比贡献、创品牌的良好氛围。2023年,选树“云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个,“云南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2人,保山“最美政法干警”2人。强化反面典型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用活“活教材”,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巩固和提升警示效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保山市司法局党委2023年“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保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带头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定期通报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落实情况,对2022年度“双报到”活动时间较短的同志点对点提醒教育。

2.严格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完善《保山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委集体研究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统筹谋划好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先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队伍。制发《保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的通知》,督促各执法部门组织实施好执法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参考人员的考前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2023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146人报名参加考试,实际参加考试133人,合格105人,合格率78.95%,较2022年上升36个百分点。

4.强化党务工作。制发《保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3个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组织分管领导到所在党支部或所挂党支部讲授党课。以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三会一课”,认真开展“读好书、强本领、勇担当”读书活动,用活用好“智慧党建”APP,每月提醒通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5.深化党建品牌打造。持续打造“法润民心·律动保山”党建品牌,定人定责跟进推动,组织各直属党组织在现有党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再创建培育1个新的党建示范点,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现场推进会对试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结合职能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走访挂钩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关于“对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情况

结合党委会、支委会等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思想认识,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市级机关(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职级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手册》,扎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年内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选人用人程序工作规范,干部信息完整无错,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统筹推进法治保山建设。制定《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召开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积极推荐腾冲市、市发改委参加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2.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紧扣“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要求,对分管领导和下级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召开廉洁家风座谈会1次,带头到干部职工家中进行家访。带头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市司法局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为新时代保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48077;联系地址:隆阳区金山路8号保山市司法局政治部;电子邮箱:bsssfjzzb2148077@163.com。


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党委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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