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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3-07 15:50:38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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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科技局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同志在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对本轮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科技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规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市科技局其他干部职工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市委决定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也是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市科技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市科技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主动检视整改问题,严格遵守纪律,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表示,全力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一是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是坚持高度的责任自觉,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支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做到服从安排,做好保障,绝不影响巡察工作进度。三是坚持高度的纪律自觉,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坚持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四是坚持高度的担当自觉,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面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掩盖,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钉钉子”精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组在市科技局工作时间为50天左右,起止时间为:2月29日至4月22日。在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58邮政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科技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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