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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地震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3-07 15:53:34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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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地震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市地震局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典型案例;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对本轮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地震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市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市地震局其他干部职工等列席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持续抓,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市委决定对市地震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既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市地震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内容,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市地震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政治关爱”,要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形成同题共答合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市地震局党组书记表示,全力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巡察工作。站在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自觉主动接受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监督。二是精心组织安排,从行动上配合支持巡察工作。深刻理解把握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工作要求和完成好巡察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全力推动整改,从问题整改上保障巡察实效。对巡察过程中收到的线索、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深入剖析、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务必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组在市地震局工作时间为50天左右,起止时间为:2月29日至4月22日。在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756577,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558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地震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地震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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