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民政系统坚决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创新优化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切实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严格执行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就业创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及时掌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尚未纳入社会救助的人员信息。
完善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坚持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联网信息比对、综合评估认定的方式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分层分类实施救助。
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打造“12151”救助新模式,确保多层次救助。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服务对象开展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健康护理、人文关怀、辅助性就业项目6个方面的购买服务。
“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重在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要求,牢牢把握群众普遍受益这个重要原则,以新征程上‘一户不落下、一个不能少’的高水准,给困难群体更多的关爱和扶持。”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