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正文

隆阳:盯住村级“微权力” 办好群众“身边事”

  • 发布时间:2022-07-22 17:12:25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人居隆阳下拉堡,家在清廉好社区。千金易买好家宅,万贯难得平安在。同仁朋友您听好,八项规定要记牢……”走进下拉堡村委会,映入眼帘的是“清廉村干部七字诀”的廉政文化墙。平常大家挂在嘴上、记在心中的八项规定,变成了朗朗上口的“七字诀”,时刻警示下拉堡村的党员干部严守廉洁纪律,永葆廉洁底色。

这是隆阳区瓦马乡下拉堡村打造“清廉村居”推出的其中一项举措,更是隆阳区将村级“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结合“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利用“三张清单”划出“高压线”,严格监督村组干部履职用权,倒逼村干部当好村务“领头雁”、管好村级“民生账”、护好村民“钱袋子”。

结合市委“八问”干部作风建设及隆阳区作风问题大整治17种“反面画像”,该区纪监委在财经纪律上划出“九个不得”负面清单,规范村组干部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行为;在“三资”管理上,根据隆阳区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四个严禁”负面清单对标监督,助推村组干部发扬民主,依法管理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在勤政廉洁行为上,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隆阳区领导干部行为准则“十三个表率”,划出“十个不准”底线,对村组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亮明“正面清单”。建立“四个必须”正面清单报备制度,从廉政档案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监督村组干部行为,提升村组干部履职定力;村级“三务”公开以“三个公开”正面清单进行监督,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决权;当前中心重点工作实行“三个提醒”正面清单常态化监督,工作开展前进行普遍提醒谈话,形成早打招呼、早预警的防范工作机制,工作开展中采取专项提醒,及时纠偏,形成早发现、早纠正的监督机制;事后对出现的轻微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诫勉,促使相关干部转变认识、改正错误,形成早保护、早教育的挽救机制。

细化“监督清单”。主体责任监督清单督促乡镇党委加强村组干部的指导、管理、教育和监督,强化法纪意识,压实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监管责任监督清单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严肃纠治违反村级重决策事项、救助救济、公共服务事项、阳光村务的纪律要求等行为;管理责任监督清单督促村“两委”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深化廉洁教育,规范履职行为,严守纪律红线。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严肃纠治村组干部履职用权方面问题,有效监管村级“小微权力”。

“开列‘三张’清单,就是要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全方位、多角度对小微权力行使进行全程监督,让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基层小微权力行使装上‘千里眼’‘顺风耳’。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三张’清单真正规范村组干部‘微权力’,助推‘清廉隆阳’建设!。”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夜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