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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1112”工作法 做好换届期间信访举报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3-31 17:40:1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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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反映你涉嫌违纪的问题经过调查,无证据予以证实,决定作了结处理,这是了结告知书……”这是近日昌宁县纪委监委向涉及被举报的换届干部送达了结告知书的场景。

近期,昌宁县乡党委集中换届正在进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昌宁县纪委监委对照严肃换届纪律“十严禁”要求,以“1112”工作法,切实做好换届期间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1个公告”。通过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发布加强换届风气的督查公告,将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来信地址予以公布,畅通换届信访举报渠道,让群众广泛参与换届监督。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涉及换届的信访件,要求全天候受理涉及换届信访举报。

“1个机制”。建立涉及换届信访件快速受理、快查快结工作机制。对涉及换届的信访件,快速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受理后当天内完成信访件的审批、分办等程序。因时制宜,根据涉及换届干部的岗位变动时间不同,要求办结的时间也不同,总体突出高质高效,确保在换届前办结。

“1个核查组”。成立由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任组长,一专职委员任副组长,从五个纪检监察审查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核查组,集中力量办理涉嫌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件。

“2个文书”。对经调查无证据予以证实,决定予以了结的信访件,一方面及时向被举报人送达了结告知书,帮助被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另一方面将调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书,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截止目前,昌宁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嫌违反换届纪律信访举报2件,办结2件。

“换届工作是当前我县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能职责,加强对换届期间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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