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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对74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 发布时间:2021-11-15 16:56:0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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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查考核组要严格考核纪律,准确把握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逐条对照梳理,不打‘人情分、印象分’,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在施甸县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培训会上,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明确要求。

为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连日来,施甸县成立11个检查考核组,对13个乡镇、57个县直单位、4个驻施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的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据悉,此次检查考核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同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盘点和深入检验,目的就是要通过考核传导工作压力,指出工作短板,提振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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