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该案审理报告中适用条款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第三百八十五条不合适,提请室务会研究......”这是不久前,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时,既是案件审理室成员又是该区纪委监委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的李珍珠向会议提出意见。
2011年,李珍珠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成为了一名律师,几年后她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工作中,她运用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向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建议。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有9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今年10月,区纪委监委结合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梳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名单,由单位统一组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监察官完成公职律师申请,并成立了若干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组成内部公职律师指导团队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公职律师在纪检监察机关到底需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对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何推动作用?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复杂且争议较大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根据案件需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随机指派或者指定一个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介入,就事实证据、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涉案财物争议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讨论指导,提供意见咨询、论证评估,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法有效衔接。今年10月以来,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共参与相关案件5件。
“公职律师在审查调查程序、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合法性等方面作出说明和解释,能够精准把案件顺利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公职律师的参与明显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公职律师“智囊团”的作用还不止于此。日前,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在编印《隆阳区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的过程中,请公职律师帮助审核读本中的纪法用语,确保内容精准,进一步提升了读本的指导作用。该区纪委监委在制定规章制度、整理政策法规学习提纲、撰写警示教育材料前,有关部门都会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在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意见。今年10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成员共向相关部门提供意见建议20余条,不仅解决了现实存在的纪法衔接问题,更重要的是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强化法治思维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除了持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外,公职律师‘智囊团’小组机制也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