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丽娟 李施洁)“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你单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请签收‘工作告知单’,并抓好督促落实。”
日前,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潞江镇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监察组发现该单位存在护林防火工作权责不清问题,遂当场向该单位派发“工作告知单”,由该单位“一把手”签收并负责督促落实。
不久后,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派发清单的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得到了满意反馈。这是隆阳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三级监督清单”压紧压实“一把手”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一个缩影。
为持续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隆阳行动”,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履责用权情况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向各单位“一把手”派发“三级监督清单”,并由“一把手”对清单内容督促落实,牢牢牵住监督“牛鼻子”。
“三级监督清单”即一级“工作告知单”、二级“预警提醒单”、三级“限期整改单”,根据工作指引,一级监督清单紧扣日常监督重点按季度制发,工作落实情况30日内反馈;二级监督清单侧重进度缓慢、需及时落实的重要事项进行预警提醒,落实情况需在15日内反馈;三级监督清单紧扣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一级、二级监督清单制发后逾期未开展的事项,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
通过告知、预警、督促、处理,“三级监督清单”分层次、分阶段推动监督内容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
该区纪委监委树牢“一盘棋”思想,建立机关纪委与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衔接机制,将“三级监督清单”与巡察整改有机融合,强化贯通协同、衔接协作,推动监督形成合力。
目前,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三级监督清单”148份,其中一级138份、二级33份,三级1份,推动问题解决70余个。
“‘三级监督清单’之所以务实管用,主要是因为签收清单和督促落实清单内容的均为各单位‘一把手’,我们通过向‘一把手’派发清单要求限期整改这项有力武器,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隆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