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党组于本月25日前完成巡察整改自检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将于2月底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
为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四届市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过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市统计局党组、市搬迁安置办党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我们主要检查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干部介绍。
此次专项检查由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整改台账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我们这次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的目的是,防止各监督单位党组整改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数字整改、口头整改、书面整改,甚至是弄虚作假应付整改的情况……”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郭祥安表示,3月初,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专门检查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对存在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经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审批后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党组。(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