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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龙陵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完成

  • 发布时间:2021-12-31 19:02:3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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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0日,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县政务服务局党组、县统计局党组、县档案馆4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县委4个巡察组对以上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县委各巡察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4个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不足,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克服不想改、不好改、不去改的认识,克服推躲闪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被巡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提升整改成效。要深刻反思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破旧立新。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符合实际、切中要害。要坚决落实县委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任务抓紧抓好。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方案、抓实整改措施,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成果转化。(王越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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