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巡察整改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并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定期听取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整改落实。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并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间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在周例会上听取各责任单位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实时跟踪任务落实,切实把整改实效转化为推进党的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促进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实际举措。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时,在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结合单位实际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利用读书班、中心组学习、周二学法日、读书分享等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
2.不断加强党组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形成年度退役军人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单位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上级文件精神,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和关于加强抚恤优待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定点帮扶责任落实,将定点帮扶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到双脉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以增加务工收入为主攻方向,不定期向村民推送就业岗位信息6批次,并结合双脉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短板,到挂联村开展专题座谈会,共同商讨村集体经济增收相关事宜,为下步村集体经济发展寻找出路。
3.认真履行部门核心职能职责。加强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督办制度,落实季度巡检巡查制度,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机构确立工作,积极督促指导施甸烈士陵园建设,不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整体管护水平。加大全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力度,按照新的创建考评办法及标准进一步细化调整创建方案,划分部门任务清单,落实双拥办牵头作用,军地合力,指导腾冲市、龙陵县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健全下拨资金跟踪监督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县级配套资金足额落实,确保各类人员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组织拥军企业、退役军人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场次,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完成退役军人新增就业624人。
4.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及时防范化解和妥善应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矛盾问题。认真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等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加强军供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军供站干部职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流程,完善《保山市军供站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作为留样工作负责人,严格留样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留样工作台账及留样记录。根据巡察建议要求,邀请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山市军供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会商,形成保山市军供站部分军供保障设施委托经营管理方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军供保障设施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后进行委托经营管理。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加强保密纪律学习,邀请市机要保密局专家到单位为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管理办法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重点领域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到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1次酒驾及违规驾驶警示教育活动,1次廉政家访活动,1次集中学习活动,1次廉政阅读分享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法纪意识。
2.认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印发了单位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上级任务进行认领分解。把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项目清单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并按要求向牵头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3.加强廉政风险隐患处置。结合单位职能,认真对照工作职责、关键流程、重点工作等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规并印发使用公务卡结算要求的工作提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过紧日子相关文件进行再教育再学习,进一步提升大家过紧日子思想意识。组织工会会员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及使用规定。组织军供站学习《军供站供应管理制度》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部队标准,高效准确、按质按量的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5.认真推进“两个革命”。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对发文文号种类进行清理。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根据“模范机关”创建方案持续抓好落实,持续完善创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并到示范单位学习党建和模范机关建设情况,积极做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模范机关”单位争创工作,创建工作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学习,结合领导班子实际,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办公室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由1名领导分管。加强党组会议议题审批,杜绝出现临时动议和增加议题情况。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政策学习与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选调工作相关政策,严格把关人员资格条件,制定详细、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回避尿检等规定,未发生违规提拔情况。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报告抓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扎实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党员活动室内上墙的制度进行认真排查,对老旧的内容进行更新,对错误的内容进行更换。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的方案》,通过设置“共产党员岗”标志、创建和评定“党员示范岗”、划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奉献,争先创优当模范。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书记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解读,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结合单位实际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2.抓好第三方审计(延伸审计)反馈情况整改。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延伸审计反馈问题情况,认真梳理资金管理漏洞和突出问题,下发规范优抚资金管理的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堵塞管理漏洞。派出工作组对五县(市、区)近年以来的优抚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全局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认真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二)扛牢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全覆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还未整改完成事项和需持续跟踪的事项,定期跟踪问效,坚决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断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5316;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51号;电子邮箱:bsstyjrswj2019@163.com。
中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