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保山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市审计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要位置,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书记认真研究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极端紧迫性,严肃认真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审计局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3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三)突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
市审计局党组把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作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保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修订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工会运行等制度规定7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增强“政治三力”,切实把学习转化为推动发展强大动力。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学用结合以审计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聚焦债务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等党中央重点关注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年度计划实施。
2.强化目标导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3815”战略发展目标、系列三年行动、“八大突围战”、“保八争上”等重点任务,印发《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做到审计监督与宏观政策同向,与党委政府思路同步,与重大决策部署同频。
3.强化审计整改。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履好审计整改督查督办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整改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与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完成2个季度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与5县(市、区)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指导10余次,促进整改问题132个。制定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办法(暂行)》,加强与市委督查室工作对接,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2次。2024年以来,市审计局出具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征求意见回复29人次。
4.强化请示汇报。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2024年1—9月,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12次,编发审计信息24篇(条),其中被《中国审计报》采用1篇(条);云南省审计厅网站、“云南审计”微信公众号采用12篇(条),撰写综合报告4篇。2024年,保山市审计机关2个审计项目被评为云南省2024年度优秀审计项目。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以政治建设引“廉”。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深化推进“清廉审计”建设实施方案》,并分别制定“十个”专项行动工作措施;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深化推进“清廉审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推进“清廉审计”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审”的重要抓手。
2.坚持以压实责任抓“廉”。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召开保山市审计机关2024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0余人(次)。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流程,严格审核报销单据,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收支都能严格的审批和记录,及时、有序的进行财务核算并做好财务资料管理;规范装订财务凭证,确保附件、凭证不遗漏、不缺失。组织全市财务人员分别到五县(市、区)审计局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对2021—2024年6月财务凭证进行了一次全覆盖“过筛子”,财务人员之间互相交叉检查,针对具体问题现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项目经费等进一步从严管理。
3.坚持以制度为范守“廉”。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正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规定,废止原有《保山市审计局工会关于维护职工权益制度》;修订完善《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外出审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保山市审计局党支部关于在外出审计组中设立党小组的通知》,审计组有3名中共党员的应成立党小组,2024年以来,成立党小组3个,形成攻坚克难阶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信息2篇,揭示、督促整改“疑难杂症”审计案例1篇。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做实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保山审计机关开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细化实化重点任务,组织召开保山市审计局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2次。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升统筹力。截至2024年9月,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72人(次),主题党日42人(次);党支部开展学习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支部组织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9次,党小组会9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课2次,在审计组中成立党小组3个。
2.提升攻坚力。选派8名党员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实现了两年全覆盖。“七一”期间,表扬好党员14名(含退休党员2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2名同志及2名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并听取思想汇报1次,按程序接收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七一”期间,吸纳1名青年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
3.提升组织力。印发《中共保山市审计局党组2024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议10次,第一议题学习10次。市审计局1名党员同志入选云南省审计厅2024 年度大数据审计尖子库;保山市审计局党支部在“七一”期间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务工作者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文书起草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在文书起草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文制发“三审”要求,严格校审,杜绝“错字”“别字”等低级错误产生。
4.提升服务力。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公务员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业务培训1次,配合市委组织部调研组开展人事调研1次、人事干部被抽调参加市委干部考察组2次,通过现场锻炼,着力提升人事干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保山市审计局党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保山市审计局党组管理职级干部晋升工作流程》,形成规范有序、操作明确的工作机制,在制度层面体现“长久立”的效果。
(四)关于巡察反馈“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保山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参加省审计厅邀请省纪委监委领导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的专题辅导,带动党支部开展学习交流3次,参与研讨72人次,开展1次党纪学习教育方面集中警示教育。
2.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指挥员”。严肃整改要求,对在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的,不认真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严肃处理,严肃追究,确保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加强巡察整改销号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进行销号管理,整改情况按月向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一个整改推进,一项一项销号完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3.持续做好上一轮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开展复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开展了机关工会换届相关工作,并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废止《保山市审计局工会关于维护职工权益制度》;修订完善《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严肃审计组考勤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把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年终考核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一以贯之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全市审计工作。
(三)驰而不息转变机关作风。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抓早抓小。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上,让“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成为审计干部的政治底色。
(四)扎牢权力运行制度笼子。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把经过实践检验、务实管用、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549;联系地址:隆阳区人民路新5号保山市审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ssjj@163.com。
中共保山市审计局党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