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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4-11-20 14:44:04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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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听取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四大方面30个问题,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73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上下同频共振的整改责任体系,为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三)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有关事项,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要求,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统筹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统计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及统计业务培训等会议学习内容。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纳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内容学习1次。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为保山市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授课1次。举办了保山市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开展了“学条例、守纪律、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抓落实、促发展开展了学习研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任务一布置马上就落实的责任意识。

2.对于巡察反馈履行党组织领导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保山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对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按规定编发了会议纪要。二是认真落实保山市统计监测联动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强化部门配合协作联动,充分利用统计月报、季报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和协同研判。多次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统计监测联动会商会议,编印《保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小册子100余册,发放《入库流程图》100余册。牵头制定了《保山市硅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项目跨区域配置资源利益分享暂行办法》。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教育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各1次。对宣传展板上的错误表述进行了修改,并对展板各块内容进行了认真校对和更新完善。修改完善并下发《保山市统计局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切实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3.对于巡察反馈履行统计调查核心职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1次《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为重点内容的知识测试。制定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完成了市级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县(市、区)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市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增加到20人,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制定了我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组织保山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业务培训1次。继续执行好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及时反馈干部履行统计职责情况。二是在“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首次发布《2023年保山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围绕本年度群众关注的民生事项制定了《保山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年度调研计划》,形成调研报告2篇。三是加强农业统计工作。举办了2024年保山市农业统计业务培训会,深入五县(市、区)乡镇和农业企业开展统计服务,持续推动全市农业统计能力提升。积极加强与省统计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对接,扎实抓好农业统计考评工作。

4.对于巡察反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信息报送工作方案》,邀请省统计局第6服务队到保山开展统计服务专项行动。二是制定了《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业务培训方案》,分级分类对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200余人开展了GDP核算、工业、投资、贸易等全专业统计业务培训6次。组织市、县统计局相关人员和所辖乡镇统计人员参加了第1期全省乡镇统计人员培训班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和科室骨干到腾冲市、龙陵县开展统计服务工作。以重要统计信息专报形式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年撰写上报《重要统计信息专报》22期。

5.对于巡察反馈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1次安全保密专题培训。制定了《保山市统计局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将相关统计数据列入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管理,不断加强统计数据监督管理。

(二)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云南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召开时间和频率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与1万元以下脱贫户(监测户)帮扶包保责任制,主要领导带队到挂钩村对八户结对帮扶重点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根据走访情况进一步完善万元以下挂钩户2024年一户一方案。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到八户结对帮扶重点对象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2.对于审核把关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保山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管理。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责成相关经办人及时补充完善报销单据审批手续签批和会议费支出附件,并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出纳人员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严防报销手续不完整、不齐全的问题发生。

3.对于巡察反馈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等开展了培训学习。二是已责令相关干部对违规报销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进行了清退。三是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行政经费违规支付应由工会经费支出的费用。四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对于巡察反馈执行规定不严格,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保山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组织学习《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进一步提醒、学习,确保公务接待严格规范。三是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审签把关提出具体要求。

5.对于巡察反馈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措施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24年度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工作责任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保山市统计局党组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部署具体任务。

(三)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度班子成员及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二是对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台账资料签名、支部意见等进行了完善。严格落实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将“一学一课一评一实践”作为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开展了以“党章党规”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进一步树牢党章党规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条例,确保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相关条例全覆盖。

2.对于巡察反馈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轮岗。二是通过党组会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规定的学习,不断增强从严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成立核查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盘核实,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核查意见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对2024年度提拔任用干部全环节进行复盘,确保程序严格执行。五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进行再要求再强调,坚决杜绝今后此类问题发生。

(四)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压力传导不够,巡察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保山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保山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保山市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保山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统计局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保山市统计局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等内控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

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与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持续跟踪推进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持续推进整改责任落实,建立常态长效整改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力争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规范一个领域,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19;联系地址:隆阳区同仁街28号;电子邮箱:bstjbgs@126.com。

中共保山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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